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上级纪委有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现将新材料公司纪委信访举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新材料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新材料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新材料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受理要求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⒉纪律检查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新材料公司纪委将严格保密。
三、受理渠道
1.举报电话:0533-3889728
2.举报邮箱: xclgs_jw02@163.com
3.来访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20层新材料公司纪委办公室
4.来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20层新材料公司纪委
邮编:255000